2000年12月25日,新千年圣誕節21時許,洛陽市東都商廈發生特 大火災。造成309人死亡,7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275萬元。
該起火災是電焊工在東都商廈地下一層電焊作業時,電焊熔渣引燃地下二層樓梯間堆放的木條等可燃物。由于焊渣溫度高達攝氏3000℃左右,且可燃易燃材料多,蔓延迅速,在極短時間內大量的有毒煙氣沿樓梯間進入人員較為集中的四樓東都歌舞廳,導致大量人員遇難。
洛陽市檢察院分別以涉嫌放火罪、包庇罪、消防責任事故罪、玩忽職守罪、濫用職權罪對27名責任人批準逮捕。2001年8月22日,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審判決結果,原洛陽市丹尼斯量販有限公司東都分店養護員、分店負責人等23人被判處有期徒刑3至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