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1日11時41分,位于濮陽市黃河東路與經七路交叉口東南角處的河南省佳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罐區發生爆炸起火。過火面積780平方米,燒毀、燒損200立方米地上儲罐14個、100立方米地上儲罐8個、砸毀500立方米地上儲罐1個,損失甲苯、二甲苯、三甲苯等原料及調和添加劑等若干,事故造成一名員工死亡。
經過綜合分析認定,一般靜電火花產生的能量在幾十毫焦,而甲苯蒸汽與空氣形成的可燃混合氣體的點火能量為2.5毫焦。該起爆炸事故是由于在39號儲罐罐底取樣過程中,取樣容器與液面間產生靜電分離放電,電火花引燃儲罐內可燃甲苯混合蒸汽造成的。
這是一起典型的化工廠安 全生產責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