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5日零時26分,位于長垣縣的皇冠歌廳發生火災。造成12人死亡,24人受傷,過火面積約123平方米。
起火原因為歌廳吧臺內違規將具有易燃易爆危險性的罐裝空氣清新劑存放在電暖氣附近,空氣清新劑受電暖氣長時間近距離烘烤發生爆炸燃燒引發火災。
該起火災還暴露出該場所不落實消防*管理制度、違規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消防設施癱瘓、不會正確處置初起火災、疏散引導不利等問題。事故發生后,皇冠KTV法人代表等14人被采取強制措施,12人被給與黨政紀處分。